實驗室儀器設備盤點細則

                                                                                                                                                                    

1.          由行政助理自儀器設備資料庫列印盤點單並交付各保管人。 若記錄中只有保管組別而無特定保管人,則交該組/設施分支總監分配給合適的人進行。

2.          保管人/指定的盤點人須確認下列事項:

(1)        儀器設備目前的使用位置,如有更動者(例如存放區已更改),或要與他組調換保管者,保管人應於盤點單上註明。

    :若發現該儀器設備的主要使用組已經換組(分支),應該轉列由該組保管及日後盤點較為合適的話,應與該組當面交接後請他簽名,之後彙整交由行政助理更改。 若不清楚該設備的用途(連你的直屬上級都不清楚),或似乎與你們組的專業很不相關的話,應找計畫指導或設施總監討論轉到合適的組,計畫指導或設施總監會指導新保管組如何將該設備用在該組的研究上。 也就是說,如果是因為該設備是與你們組領域差距很遠,永遠不會用到,所以不熟悉而較難管控者,應轉給合適的組或工程師(一定要當面清點移交,接受者要簽名,然後才交給行政助理修改,不是你說了算),若無法判斷,應提交計畫指導或設施總監裁決。以此方式,以後盤點應該很容易。

(2)        若有找不到該物的情況要找 直屬上級討論。

(3)        資料庫中如有缺照片者,應將照片補齊交付行政助理,行政助理更新財產資料庫內相片封存。(照片大小應控制在100K左右、解析度為1024*768、照片需有清晰可見的財產編號、檔名則為財產編號。)

(4)        儀器設備若有附件者,則需將附件與主體一併拍照,並將附件編號,並貼在附件上。

(5)        儀器設備若需進真空者,照片上應含有以鑽石雕刻刀刻上的財產編號,其正式之財產標籤則保管在行政助理處。

(6)        已安裝於真空系統而不便拆下刻字者,可用油漆筆或麥克筆寫上編號。

(7)        清查儀器設備同時,需至實驗室手冊櫃確認是否有該項儀器設備使用說明書,如未見說明書者,應立即向行政助理反應,由行政助理將原版手冊複印並歸檔於實驗室手冊櫃。

(8)        儀器設備有專屬鑰匙者,保管人應將其備用鑰匙交付行政助理保管,黏貼在原版手冊內。

(9)        清查過程中若有發現尚未在儀器設備資料庫建檔的儀器設備(例如若發現同類東西有的有財產編號,有的卻沒有的話,應該將後者也列為財產管理),保管人必需回報給所屬單位行政助理建立記錄。(各保管人需提供instrument database input file 及數位照片。 )

(10)    自製儀器需納入instrument database。保管人需提供自製儀器使用手冊(含使用方法、設計圖、配件清單、使用零件表)及該儀器設備的照片電子檔給行政助理,行政助理會印出兩份紙本後分別放在行政助理的手冊櫃及實驗室的手冊櫃內,電子放入 group document database / home-made equipment 內。

(11)  各組/分支進行盤點時,應由資深者(做過一次者)帶領資淺者(未做過者)一起進行,一方面算是交接,另一方面則是利用此機會介紹各儀器用途,以能善用在各人的研究上。

3.          保管人完成上述盤點事項後,將盤點清單交還行政助理,行政助理依據盤點單更新資料庫內容。

4.     財產盤點時,分配給各組與雷射電漿工程師....等盤點之設備,盤點後找不到的,就要彙整資料 (品名、財產編號、照片、登錄之存放地與保管組) 給設施總監。設施總監再交由各區雷射電漿工程師分別同步在其駐區進行地毯式搜索 (搜索全實驗室所有未找到之項目,不是只有登記是存放在該區的,因為很可能是被拿到另一區卻沒登記才找不到)。最後還找不到的,則由計畫指導或設施總監帶領尋找。計畫指導或設施總監比你多的唯一的優勢是知道它可能長甚麼樣子,但既然都有照片的話,就沒有任何優勢,唯一的差別就只剩下對責任上的態度所展現出來的細心了。所以若你找不到的東西被計畫指導或設施總監找到,那就表示你做事很隨便,沒把工作當一回事,只想敷衍而把工作賴給上級做,那就要公告失職並記點減薪。懲處的人員包括: 保管組中負責清點此財產的人員、以及進行第二次盤點的工程師(指若該項設備最後是在哪一區被計畫指導或設施總監找到,那就顯示是該區的雷射電漿工程師二次盤點時失職,是懲處該區工程師)。

5.          日後有存放處異動(除非確定是暫時的)的都要立即向行政助理申報。想要變更保管組的也可申報辦理(有其管理上的必要性才如此做)。

6.     絕不能有作假帳(沒有盤點或沒有找到,卻登記說有)的情況,這是道德與法律上的重大過失,一經發現,一律開除。為杜絕有人作假帳,每次盤點後將由設施總監或委託他人對回報有盤點到的項目進行抽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