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長駐該區的人員,即有辦公室座位或有進入實驗室使用資源者 ,皆須擔任實驗室維護工作,報括例行性維護與環境清潔工作。
原分所區由值星官擔任,中大區由各實驗室維護人與環衛官擔任,負責排定、教導、監督例行性維護與環境 清潔工作。
各人員如有發現哪些地方需加入例行性維護與環境衛生工作內容者,應向 上述人員提出,由其排入實驗室維護工作清單,重新安排各工作人員負責 項目。
採責任制,各人員就是要每週檢查自己的責任項目,該打掃或處理時就要去做,若髒得很快就要做的較頻繁。監督人員則是以一個客觀者的身分去每週全面檢查一次,有不好的地方就可要求改善,不管負責人員當週是否已經做過。
監督人員應熟悉各環境衛生工作之細節及要求(須與各維護人溝通),當指定某員去負責某樣工作時,務必親自現地仔細說明示範。
嚴重怠忽環境衛生工作責任者,經設施總監審核,送請其指導教授降低次月獎助金2000元做為處分,或中止其使用設施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