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手冊資料更新

  1. 各職務人員(各雷射維護人、實驗室維護人、雷射電漿儀器維護人、應用平台維護人、環衛官、安全官、值星官、行政助理)要負責實驗室手冊裡相關網頁資料 的更新。除了是已由直屬上級開放給各職務人員直接負責修改的名單與時間表之類的 Google 文件或日曆是由該職務人員直接登入進行更新外,所有其他的資料(舉凡技術、學理、流程層面者,例如使用手冊、標準作業程序、應變措施、、、等)的網頁更新(修訂或新增)都是 需送交負責監督該業務之上級審查修改確認無誤後放入網頁。注意更新或新增方式都是由負責人員下載網頁修改後將整個網頁檔送審及放入合適位置,也就是以整個檔案新增或取代的方式 。

  2. 所有人員要確實遵行證照制度 ,依循實驗室手冊的各種技術與儀器使用的訓練與測驗程序,由負責人員(即上述之各職務人員)完成將姓名加入到該技術或儀器使用的合格名單後,始可以獨立或帶領進行該項工作或使用該儀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