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補助國內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作業要點
(一)申請機構:公私立大學校院。
(二)申請資格:公私立大學校院之博、碩士班研究生。
(三)申請方式:
申請人應至科技部網站 http://www.most.gov.tw 線上以個人帳號登入申請製作下列文件,由申請機構每月月底彙整當月份申請案, 並造具申請名冊於次月五日備函送達本部:
a)申請書。
b)大會正式邀請函及論文被接受發表之證明文件。
c)擬發表之論文(以尚未在期刊及國際性會議發表者為限)。
d)指導教授推薦函(註明外語能力)。
(四)審查:申請案收件後,由本 部相關學術司進行審查,一個月內函復審查結果;必要時,得延長審查作業期間。
(五)申請人在同一會計年度內以補助一次為限;論文為合著者,每一論文以補助一人發表為限。
(六)申請案經本 部審查核定後補助,補助經費採總額補助,補助上限為新臺幣三萬元,其補助項目如下:
a)往返機票費用:由國內至會議地點最直接航程之往返經濟艙飛機票。機票由受補助人於出國前自行墊款購買,
以搭乘本國籍之班機為限。但因故無法搭乘本國籍班機者,應填具因公出國人員搭乘外國籍
航空公司班機申請書,經申請機構首長或授權代理人核定後改搭乘外國籍班機。
b)出席會議之註冊費用。
以上各項補助費用,由受補助人於出國時先行墊付。
(七)受補助人應於返國後十五日內,於本會網站線上系統繳交出席國際學術會議報告,始得辦理經費報銷。
(八)回國後報銷差旅費所需文件:
a)填寫國外出差報告表
(國外補助項目及數額表
及 旅費計算標準)(由行政助理填寫)
b)
科技部核准公函影本
c)機票票根 或 登機證存根,及代收轉付收據
或 購票證明單
d)外籍航空申請表(搭本國機班機者除外)
e)護照之首頁及出入境章之影本
f)各項消費單據正本
g)會後心得報告
h)匯率依出國前一日(如遇假日往前順推)臺灣銀行賣出即期幣值參考匯價結算)
出國差旅費 除列報機票款及註冊費,日支費標準請參:科技部機票限額表及各城市日支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