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電漿非線性光學組的 paper時發現一個錯誤,大家在說用的是 f/8的聚焦元件時,f number計算應是焦距除以"實際打在聚焦元件上的 beam size",而不是除以聚焦元件的直徑,因為那是沒有意義的,並沒有告訴我們任何資訊,無法由其計算焦點大小。所以大家在比較實驗數據時,也應該比較的是這個定義的 f number才不會弄錯設計。

 

所以如果是 8mm直徑的 beam打在 f=30 cm上時,應是 f/38,而非因為該元件直徑是5 cm就說是 f/6

 

 

汪治平老師補充:

 

同樣的道理,照相機光圈的設定也是以f-number來標示,f/5.6表示焦距是光圈直徑的5.6倍,而非鏡頭直徑的5.6倍。鏡頭直徑只是光圈直徑理論上的最大值,這是個不能調整的數字。

 

因為光圈代表一個二維圓對稱的step function,而Gaussian beamGaussian function,所以這兩者的轉換還差一個比例常數。也就是說,Gaussian beam1/e^2半徑,並不自動等於光圈的半徑,因為兩者不會聚到相同的焦點大小(以FWHM為準)。因此對於Gaussian beamf-number如何計算,有沒有大家公認的定義,白植豪應該就這個轉換問題寫一個說明,並在會議中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