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貨到驗收若符合規格,請購者將下列電子檔交給行政助理辦理結案:
a)invoice和packing list的紙本及電子檔,電子檔檔名之統一格式,如下:
1. 發票掃描檔 (例 接頭等實驗室耗材一批_Invoice.pdf)
2. 送貨單掃描檔(例
接頭等實驗室耗材一批_Packing list.pdf)
b)提供 「物品管理」或「光學元件」輸入檔,輸入完畢請將輸入檔(儀器設備需附上照相檔)寄給計畫指導審查:
物品管理:Instrument_input-file.mdb(點選連結後,請先儲存到個人電腦再使用)
照相細則,請參以下第14、15點。
光學元件:OpticsDatabase_input-file.mdb(點選連結後,請先儲存到個人電腦再使用)
I、原分所區經費購買的光學元件:
a.貨到原分所,請先將光學元件交給原分所行政助理等待編號。即使將用於中大區,亦須先編號後再轉運至中央區。
b.貨到中大區,請將光學元件交給中大區行政助理,等待原分所區行政助理給予編號後,即編寫上光學元件。
II、中大區經費購買的光學元件,請參中大區元件到貨程序。若貨到原分所,作法同 I~b。
註:光學元件到貨須先編號再登記借出使用。若急需上線使用卻尚未
經計畫指導審核通過的元件,
請通知行政助理先編給該元件所屬的內部編號,並由行政助理或需要借出的人(組)編寫上元件:(借用規定)
2、無論是分批到貨,或者一次全數到貨,只要是貨到就必須發佈到貨通知。通知內容務必包括:
產品、型號、數量
、實際到貨日期,及內部請購單之PO number。電子郵件的標題務必標明該案之內部核定PO number。
3、發票交給行政助理報帳前,請將該案的購案編號寫在單據的右上角;若已墊付,請在內部購案管理輸入檔上的「Payment」中點選「Paid by applicant」。
4、內部採購程序完成後,行政助理即可開始辦理所內採購程序。
5、物品類等財產條碼發下,行政助理會先將財產的基本資料建檔(原分所區財產資料庫、中大區財產資料庫)之後,
請當事人將財產條碼貼在儀器上,
並用數位相機拍照,再將電子檔寄給行政助理。細則:
6、若屬自製儀器,請遵照製作規定中之第三項規定辦理。照相規則同第5項。